您的位置:首页>>>文章浏览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来源:宜宾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0-11-23

问:我近期要到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想咨询一下,可以报销哪些费用?如果住院是住的单人间病房,每天200多元,这个费用可以报销吗?另外,听说还有生育津贴,请问能发多少津贴呢?来社保局办理报销有时间限制吗,我休完产假上班以后再报销是可以的吧? 

我们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 

我在宜宾市社保局的网站上没有查询到相关的规定和文件,只好到这里来问了,请回复详细一点,谢谢! 

回答: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问题,现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宜府办发[2006]2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回复如下:报销生育保险费用的基本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时仍无欠费的。女职工生育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具体标准为:顺产2200元;难产2600元;每多一胎另外补助400元。如果是企业单位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为日平均工资后,再乘以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参保职工生育小孩后,应从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如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到市社保局工伤生育科咨询。联系电话820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