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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个人名义购买社保的问题
来源:宜宾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0-11-23

问: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想购买社保,不知道可以以个人名义购买吗?       

答: 

川劳社发【2006】17号文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相关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体参保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此,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城镇户口的个体人员,可持身份证、户口薄、城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人相片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以个体身份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而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员不能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如在单位就业,可以通过单位以农民工的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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