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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宜宾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0-11-23

市政府:

今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体制、强化基础、狠抓落实,为全面完成全年既定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生目标进度情况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962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5.8%;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人数1190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6.1%;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429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1.6%;城镇登记失业率3.66%,低于控制目标0.34个百分点;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1193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6.3%;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30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64.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已达35.0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4.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缴费6.30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5.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10.20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7.0%;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参保达109.49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94.4%。

二、中省转移支付争取到位情况

截止目前,已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专项资金5160万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资金1014万元、城镇居民医保专项资金566万元,共计6740万元。

此外,市财政预算安排市级就业专项资金1500万元,市、区县筹集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累计2938万元。

三、主要工作抓手及亮点

(一)以创业带动就业,稳定就业局势和规模。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于年初组织召开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制定了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具体工作目标。报请市政府下发了《宜宾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同时,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扩大担保基金额度,促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全市已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1795.6万元4479笔,(其中28户小企业贷款3445万元)直接扶持自主创业4084人,带动(吸纳)就业 11494人。

二是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基础工作。全市共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2662人,其中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37人、残疾未就业困难人员143人;摸清已就业未享受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367人;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1251户;组织专场招聘会23场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940人,其中企业吸纳就业528人、公益岗位就业1283人、高校毕业就业83人、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3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3294人,其中落实社保补贴2978人、落实岗位补贴1587人;认定的零就业家庭222户;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216户共302人,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是延续应对金融危机的减负稳岗特殊扶持政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报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在2010年度之内延长执行 “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政策,预计将减收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岗位、社保补贴5000万元左右。

四是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市场。新制订出台了《宜宾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试行办法》,聘请了首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专家,启动建立评估专家库,以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设初见成效,被省厅列为首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市级分库建设单位之一。上半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4212人,其中3597人获得中、初级证书。

五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稳步增长。截止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稳定在外128.35万人,其中省外80万人。全市就业服务机构直接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9518人,占省目标任务的73%。

(二)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完善,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宾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和《宜宾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促进了全市范围内统一政策办法、统一基金收支管理和调度使用,增强了养老、失业保险的抗风险能力。

二是完善了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出台了《宜宾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宜宾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管理办法》,增强了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保管理水平。出台了《宜宾市城镇居民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门诊费用统筹制度。下发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分别从2.5万元提高到了13万元和6万元。

三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序开展。1-6月,全市已为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手续3381起,其中,转入2103起,转出1278起。

四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平稳推进。我市根据省上要求,在珙县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市、县分别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珙县出台了《关于印发珙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珙府发〔2009〕30号),从2010年2月起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全县新农保政策覆盖面已达10.2万人,其中,有6.3万人参保缴费,有39397名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农村村民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全县月发放养老金217万元。

五是积极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共受理工伤(职业病)鉴定630人,鉴定人员达402人,鉴定为不符合等级16人,职业病鉴定15人,护理依赖37人。受理因病(非因工)鉴定资料169人(待鉴定)。

六是扎实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2万人、25.6万人、76.7万人、20.7万人、17.24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4.8%、104.4%、90.77%、97.64%、91.02%。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分别征收78031万元、3900万元、24800万元、1655万元、460万元,累计征收108846万元。为13.9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9.99亿元,为3773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943万元,1895名工伤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116万元,1136名生育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034万元。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检查,以及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和针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春暖行动”等各类检查。上半年,仅市本级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154户,举报投诉结案率达100%,为5745名劳动者追讨农民工工资等劳动者报酬995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为2368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253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680份;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13件,结案率达100%,涉及劳动者134人,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68.5万元;取缔8户非法职业介绍机构。

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13件,不予受理9件,依法裁决102件,调解11件,结案率达100%,涉及劳动者134人,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68.5万元。妥善处理了一批涉及面广、矛盾尖锐、问题复杂、难度教大的劳动争议案件,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稳慎化解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组织调查研究省政府川办发〔2008〕15号文件下发以来新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积极拟定操作实施办法。继续审慎宣传、解释、执行政策,稳妥处理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工龄计算、老工伤人员待遇等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截止6月底,已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逾百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次,处理各类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次),完成省厅、市委市政府信访交办件6件(次),办复率 100%。在今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信访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局被评为先进单位并作经验交流发言。

(五)统筹推进各项综合性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今年上半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27件,其中,市政府法制办受理25件,省厅受理2件。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8件,其中,代表建议6件,委员提案2件。现已办理答复5件,其余3件正在办理。

二是制定了《“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各项专题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需求摸底工作,测算分析并汇总上报了劳动保障项目、政策资金需求。

三是巩固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成果。继续组织开展了对社保基金的现场监督和对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工作,督促整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追缴被挤占挪用的基金,以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进一步健全完善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和社保基金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非现场监督工作规则,制定违规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处理程序和处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基金规范运营。会同财政部门开展全市社保基金决算工作、组织编制了2010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是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明确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各责任单位。加强对职业技能资格考试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措施。在全市部署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清理工作和警示教育活动,并会同市财政局对市级就业部门、翠屏区、南溪县劳动就业部门进行抽查,针对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培训机构办班申请补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督促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根据信息化建设现状,拟定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目标规划与资金需求方案。社保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预计7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同时,社保信息公众查询系统建设也已提上工作日程。通过政府公开招标为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统一配备电脑578台、打印机416台、传真机326台、大屏幕平板电视86台,大幅提升了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当前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征收难度较大(远远落后于半年进度)。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去年省平工资至今未公布,影响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二是年初省上初步推算去年省平工资比上年增长超过30%,省上下达目标任务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较大的省平工资增幅,但这事实上与客观情况不符,存在较大的统计瑕疵,据了解去年省平工资比上年非但未有增长,反而可能有小幅下降,这种状况对社会保险征缴目标任务的完成将构成不利的客观影响。

(二)劳动保障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适应公共服务需求。就业失业实名制登记,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与接续,参保群众就地就近或跨地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和享受社会化管理服务,参保人员医疗费“一卡通”等均受制于落后的信息网络状况,全市统一的劳动保障(就业、社保)数据中心和覆盖全体城乡的信息网络建设已势在必行和刻不容缓。

(三)劳资关系面临新的考验。由于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利益关系不平衡的问题非常突出,加之多年积累的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任重道远,各类涉劳信访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继续呈上长趋势。受金融危机影响,用人单位社保欠费现象增加(仅2009年,市本级养老保险欠费即达到7641.2万元),既影响基金安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劳动保障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劳动保障部门作为服务民生的主要部门,职能不断扩展,工作量日益增大。劳动保障行政资源配置状况却多年不变,干部职工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难以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组织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创业促就业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创业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树立全民创业意识,努力形成思创业、能创业和创成业、创大业的社会氛围,使使创业促就业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和援企稳岗特殊政策,进一步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局势。

(二)抓紧研究出台实施办法,解决2008年4月11日以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继续稳妥化解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三)从工程建设招投标环节开始,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的良好机制,并切实监督执行。

(四)在去年取得突破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劳动保障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在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抓紧推动全市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和社会保障核心平台建设,开发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软件系统,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步伐。

(六)循序推进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和门诊及自购药品刷卡消费“一卡通”,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全域宜宾”目标。

(七)积极向省上争取加大各项补助资金划拨额度,以确保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按时兑现。同时,加强社保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和基金安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