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工办:
按照宜宾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重要部署分工的实施方案》(宜农领〔2008〕3号)要求,现将我局2008年上半年开展农民工维权保障工作情况小结报送你办。
一、继续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各类单位对签订劳动合同十分重视,加强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但是由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较低,在一些行业,特别是在餐饮、建筑、交通等行业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人不少。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更加强了法律宣传,深入到工地、车间,有目的的对农民工进行宣传教育,不仅向他们宣传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告知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保缴费是应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违法约定,更从他们个人的角度去分析、解释,纠正他们对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错误认识,督促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保缴费。
二、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同时对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们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协调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使他们的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2月,我局牵头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违规经营和无证经营的职介机构进行了查处,为务工农民营造良好的求职环境;
4月,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621人次,检查各类单位885户;送发宣传资料10.7万份,查处违法案件254件(其中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案件106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254,补签劳动合同5874人,补缴社会保险费112.2724万元,责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96户,处以罚款3件,罚款金额1万元。有力的推动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较好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6月中旬,我局又牵头会同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劳办、总工会等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对使用农民工较为密集的小作坊、小砖窑、小矿山、小煤矿、建筑工地等进行全面排查,对非法用工、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截至6月30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511户,与去年同比增长13.87%,涉及职工14.07万人,同比增长49.05%;受理举报案件17件,结案17件,结案率100%;受理投诉557件,立案279件,结案277件,结案率99.28%;补签劳动合同5.08万人,同比增长429.17%为0.3498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346.6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7.13%、66.5%;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6户、纠正违反职业资格和职业培训规定的单位2户;为0.021万人清退风险抵押金7.588万元;督促91户单位为0.45万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536.69万元,督促145户单位申报登记,涉及劳动者1.48万人;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2件,涉及劳动者0.15万人。
三、存在问题
1、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小作坊、小矿山、小砖窑、小煤矿、建筑工地以及小餐饮等单位守法意识较差,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为农民工参保的现象还较为普遍,严重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原始、维权方法简单,容易受人蛊惑,产生过激情绪甚至演化为过激行为,对社会的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3、部分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或者只看重眼前利益,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愿参加社会保险。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1、继续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权的社会氛围。
2、结合部省的相关部署,着重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时及休息休假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代价,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00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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