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劳社办发〔2008〕8号
关于开展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督查的
通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协调机构办公室):
为确保我市彻底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根据省上有关工作要求,拟对我市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方法
2008年1月23日至2月3日,各区、县组织进行自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视情况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07]24号)要求,一是彻底解决企业工作历史拖欠问题,不留死角;二是建立健全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协调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对已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企业要做到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确保本地拖欠工资100%的解决。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自查建立健全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长效机制情况,防止前清后欠。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控,同时严格实行欠薪报告制度等长效机制。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在自查过程中,要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指导、推动企业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
各区、县对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及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长效机制情况的自查报告务于2008年2月4日前上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
联系电话:5103012 传真:5103007
宜宾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代章)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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