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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总结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0-12-29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宜宾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并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现将2010年我市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高度重视,及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落实

为确保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明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农劳办分别为四类群体就业工作的牵头部门,分别拟定了《2010年宜宾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2010年宜宾市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方案》、《2010年宜宾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方案》和《2010年宜宾市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市府办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2010年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4号),并将四类群体就业的目标任务下达到区县,有力确保了重视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力度,及时提供就业援助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我市采取多种帮扶形式切实开展行动:一是将重点群体纳入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扶持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帮助困难就业人员和实现就业和已经就业的重点群体人员稳定就业。通过就业援助系列活动,全市共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2,662人,摸清已就业未享受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367人;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1,251户;组织专场招聘会23场/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940人;认定的零就业低收入家庭222户;帮助零就业低收入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216户;帮助零就业低收入家庭实现就业302人。二是通过项目吸纳、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劳务输出、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障的措施,为重点群体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确保长远生计有保障,积极有序的推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截止目前,我市重点群体就业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其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已提前超额完成,全市建立就业见习基地18个,占省下达目标任务12个的150%,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151人,占省下达目标任务120个的125.83%;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1979人,占省下达目标任务1700个的131.9%;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8962人,占省下达目标任务7000个的128%;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3.23万人,占省下达目标任务123万人的108.3%,组织务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11.08万人次,占省下达目标任务7.03万人次的157.61%,其中在岗培训4.06万人次,占省下达目标任务2.5万人次的162.4%。

三、建立帮扶责任制度,落实援助长效机制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事关构建和谐社会大局,我们将把对重点群体实施就业援助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和总结援助活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功能和措施,充分利用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紧紧围绕重点群体就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开展就业援助服务。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长期对援助对象实行上门走访,加强创业指导和帮扶,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心理状态,提高市场就业能力,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2010年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工作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覆盖面广、受益效果好的成效,活动内容和形式也有了新的进展。我们将在今后的就业援助工作中,紧密围绕就业目标任务,积极开拓、努力探索,不断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工作,让重点群体人员从此就业不再困难。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