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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特殊病门诊报销)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1-4-26

参保人员因患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慢性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精神病这六种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视同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与住院治疗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