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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流程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5-5-15

办理层级:市级

政策依据:关于建设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意见(宜人社发〔2014〕99号)

承办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

服务对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办理条件: 详见文件《关于建设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意见》(宜人社发〔2014〕99号)(附件一)

办理程序 :申报机构向主管部门报送资料,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审批申报资料后,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根据情况综合审批后拟建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名单,颁发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铭牌。

所需资料: 申请报告(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工作室依托的单位情况、成立的优势和前景、技能大师详解、工作室主要成员、依托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工作室计划目标等)、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两份)、依托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技能大师及工作室主要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办理地点: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5103187

办理时限:(市民应在XX日之前到经办机构办理):文件出台后2月内

承诺时限:(经办机构在受理后,于XX日之内办结)申报截止日后2月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附件一

关于建设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意见

各区(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宜宾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和能工巧匠在传授技艺、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能攻关和实现绝技绝活代继传承等方面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就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事宜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实施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是贯彻《宜宾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加快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365”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宜宾实现 “在次级突破战略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强大动力。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技能领军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技能人才成长互相融合的活动场所,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种创新模式。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旨在给技能领军人才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交流平台,更好发挥其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整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拓宽高技能人才成才之路,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成效。

二、建设目标及方式

2014年到20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365”发展战略,围绕建设名优白酒产业发展基地、综合能源深度开发基地、重大装备机械制造基地、新型化工轻纺建材基地、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结合宜宾市产业发展的特点,选择白酒产业、能源开发、装备制造、化工轻纺、食品加工及民间传统技能等产业,在全市建设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次遴选原则上不超过2个。

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高技能领军人才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骨干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及重点职业院校为载体领办或创办,工作室设在生产、研发、教学、实训等场所。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能职责

(一)整合高技能人才资源,在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形成团队优势,实施重点攻关、重点突破。

(二)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试制推广、教学培训等任务;深入研究专业技能,及时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三)传授技能,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行业(产业)、企业技术技能骨干;承担和参与行业性、区域性技术技能交流活动。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水平高技能人才,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四川省技术能手”、“宜宾市突出贡献技师”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招绝技,获得“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以上的技艺人才。

3.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能力,能够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并起到传授技能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作用。

(二)设立单位的条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2.能够并承诺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场地、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审批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部门及行业协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按要求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实地考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赴现场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三)综合评议。根据考察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综合评审,提出拟建“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一周。

(四)公布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等联合行文,向社会公布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颁发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铭牌。

六、支持政策

(一)市政府对获得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10万,支持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完善,论文、著作的出版,开展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等。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等项目,需要立项的,在按规定申报并符合立项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获得相关部门的项目立项;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及市科技计划资金的支持。

(三)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技能大师,优先纳入中华技能大奖、政府特殊津贴、四川省杰出创新人才奖、四川省技术能手、宜宾市突出贡献技师等优秀人才奖参评资格。

(四)对开展技术培训、技术革新和交流推广好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纳入省、市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等评选表彰范围。

七、工作要求

(一)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设置和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为推进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市上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办”),负责全市技能大师工作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技能大师工作室设立、评估及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市推进办的日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承担本地区、本单位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推荐、申报工作。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应配备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增强效能,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标准、绝技绝活研发推广,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交流提高的重要平台。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政府补助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上,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加速传承和推广。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要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经批准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办单位必须按照《申报表》中所承诺的扶持政策及时兑现,并在批准建立之日起三个月内落实到位。

(五)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实施情况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主管部门,每年1月底前制定当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当年度主要任务、预期目标、完成进度、项目负责人),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市推进办对工作室技能水平提升情况、技能人才培养情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日常运作情况、单位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对业绩突出、管理工作出色的工作室进行通报表扬;对连续三年无工作成果、管理不善的工作室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并向社会公告。因单位合并、撤销等原因造成工作室无法正常运行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报市推进办核准后予以注销技能大师工作室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七)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过程中被发现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经查明属实,撤销该工作室称号,追回所有政府补助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提请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