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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2017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宜宾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6-10-19

本网讯(秦进容):为切实推动宜宾县2017年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全县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我县于2016年10月14召开了2017年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启动会,参保主要事项摘要如下:

一、参保对象

本县户籍的居民;长期居住在本县并能提供居住证明的县外户籍居民;本县学校就读的县外户籍在校学生。

二、缴费标准

由参保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档缴费120元/人.年,二档缴费280元/人.年;特殊人群(未脱贫的建卡贫困户,低保、重残、民政优抚资助、“三无”人员、五保户等五类“特殊困难人员”)缴费由县残联、县民政部门、县扶贫移民部门核实身份后统一进行代缴费。

三、缴费时限

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城镇居民家庭户中有上述几类特殊困难人员的,建议11月25日以后再去办理参保缴费)。

四、缴费地点及方式

1、城镇居民:新参保或家庭成员有变动的,先到所在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中心进行登记录入,凭缴费通知单到县金江农商银行缴费;家庭原参保登记事项无变更的,可直接到代收银行(金江农商行和工商银行)办理参保缴费。

2、农村居民:在所在村委会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家庭成员无变动的也可直接到代收银行(金江农商行和工商银行)办理参保缴费。

3、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续缴费的,均可通过工行网站(fee.icbc.com.cn)、下载工行手机APP,通过选择“e缴费”、工行个人网上银行和工行营业大厅,选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几种方式完成参保缴费。

(编辑 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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