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勤 )为圆满完成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珙县五举措加强医保基金征缴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0月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珙府办函〔2016〕190号文件),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0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三是围绕目标任务,开展医保征缴工作;四是灵活运用政策、简化参保缴费手续;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督查力度。
珙县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范围为珙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居住在珙县并能提供居住证明的市外户籍居民以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120元∕人/年,第二档:280元∕人/年,居民可自愿选择档次进行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20日。同时,珙县对民政对象、(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第一档缴费标准;失地农民按照第二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缴费,确保特殊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全覆盖,减轻医疗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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