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6〕55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6〕62号)精神,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宜宾卫校、宜宾市就业训练中心、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宜宾市长城职业培训学校等6家机构向我局提交了宜宾市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材料,经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符合市本级及翠屏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条件,拟认定以上6家机构为市本级及翠屏区第二批定点培训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6家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28365365tw;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西段13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联系人:曹正均;联系电话:5103187(传真);邮政编码:644000。
附件:市本级及翠屏区第二批定点培训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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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6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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