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至9月,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芙蓉矿务局技工校、翠屏区就业训练中心等四家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开展了省级项目劳务品牌培训。培训期间,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抽查,到课率符合规定要求。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结业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培训合格率和鉴定合格率均符合《关于省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3〕40号)有关规定,经评审验收合格,拟拨付省级项目劳务品牌培训补贴72.8万元(其中,宜宾职业技术学院18.2万元,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18.2万元,芙蓉矿务局技工校18.2万元,宜宾市就业训练中心18.2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以上四家基地开展省级项目劳务品牌培训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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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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