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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机保工作全面推进,步入正轨
来源:宜宾县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发布时间:2016-11-9

本网讯(邓春雷)根据川人社函〔2015〕1039号、川人社发〔2016〕30号、川社险函〔2016〕85号文件精神,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积极稳妥的原则,我县从2015年11月13日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历经前期数据采集及修正、2016年8月试点、9月启动基金征缴、10月全面发放养老金,宜宾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进,步入正轨。工作措施及成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启动之初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印发了《宜宾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时间安排、职责分工、保障措施。

二、统筹兼顾,加强动员。为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宜宾县社保局组织全县性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两次、教育及卫生系统专项会议一次、业务协同会议若干次,参会人数1000余人次。同时,要求各单位内部组织召开了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动员会。通过加强动员,保证了各单位对政策的复杂性有了充分的认识和准备,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实现了改革的平稳过渡,有效防控风险。

三、研学政策,扩大宣传。社保局围绕大家最关心的机保政策和业务经办程序两个重点,搜集整理了所有机保政策文件并编制成册。同时,根据经办规程,提取业务重点,制作了业务经办流程表。按各单位“领导一本,股室至少一本,经办人员人手一本”的标准,印发了政策汇编手册2000余本,经办流程表400余份。让广大干部群众切实了解、明白政策,促使所有编制内人员学政策、懂政策、正确宣传政策。

四、落实责任,强化经办。为提高团队工作效能,落实工作责任,社保局机保股以“分工明确,职责到人”的管理理念,将全县190个参保单位进行了分组分工管理,专人经办。其次,根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划分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让所有经办人员树立权责一体的服务意识,成员间扬长补短、共同进步的成长意识,小组间各司其职、相互监督、通力协作的团队意识。

五、工作成效。基金征缴方面:按照全省基金征集要求,9-10月,养老保险应征收13694.16万元,实际征收13427.96万元,完成率98.06%。职业年金应征收17908.07万元,实际征收17515.4万元。完成率97.8%。养老金发放方面:9月底完成了对5938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2016年度调整工作,调整补发养老金1287.14万元。10月,顺利完成了对6111名退休人员,共2368.84万元养老金调整后的首次全面社会化发放工作,通过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依据变更,保证了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数准确,调整到位,到账及时。启动至今,未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本县机保工作已进入日常化状态,然而,部分政策尚未明确,业务系统仍在完善之中。宜宾县社保局将严格按照省级管理各阶段工作安排,密切结合“弘扬三先精神、破解三大难题”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业务经办;拓展宣传方式,普及机保政策;广泛听取意见,做好工作汇报。把好入口关,主动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发生,稳步推进机保各项工作。

(编辑 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