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廖运刚)由于建设行业不景气,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宜宾县充分认识到今年解决欠薪工作的困难和压力,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欠薪问题,宜宾县建立农民工欠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农民工欠薪化解处理原则,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化解情况纳入对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年终目标考核。2016年10月26日,宜宾县召开了专题会安排部署欠薪治理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主体。宜宾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宜县府办函〔2016〕168号), 要求各乡镇和行业部门全面履行农民工欠薪清理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农民工欠薪排查和源头治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农民工欠薪清理职责。
二是注重实效,逗硬考核。县政府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县人社局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明确联络人员,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清欠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工程县政府将予以通报。
三是实行欠薪检查日报制度。成立了4个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查组,于2016年11月1日起,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易发生欠薪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进行排查。督查情况、处理措施以日报的方式报送县政府清欠工作领导小组。
四是化解不力被约谈。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由人社、公安和主管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要求其依法解决欠薪问题。对化解不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力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由县领导约谈。要求因欠薪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的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 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