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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举措主动出击 劳动维权促进和谐

——长宁县人社局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排查专项行动
来源:长宁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12-1

本网讯:近日,长宁县人社局按照县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全县集中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拖欠排查清理专项行动。通过各相关乡镇、部门协调配合,采取广泛宣传、拉网式排查、主动调解、执法检查、案件查办等措施,创新举措,主动出击,及时掌握域内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督促用工单位及时兑现拖欠工资,化解矛盾纠纷,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确保实现“2017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

 

——摸清家底立足“查”。加大农民工密集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度,进一步排查欠薪隐患,尤其是加强对重点工程和建设领域的排查,摸清情况,分类处理,跟踪监控,截止2016年10月,我局已对拖欠工资的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21份,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治理拖欠注重“防”。主动走访民工密集行业、在建工程项目等领域,了解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加强用工监管,加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3号)宣传,引导企业妥善对待劳动者权益问题,按时发放民工工资。

——处理投诉突出“快”。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要求,简化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处理程序,对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处,依法及时处置欠薪事件,对大案要案实行领导督办制度,限时办结,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形成合力强化“联”。县上成立了由县分管领导牵头,人社、信访、住建、公安、工商、交通、水务、教育、国土、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形势,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按职责分工确定欠薪案件的牵头部门,协调处理好辖区内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及时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矛盾。建立了由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共同参与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完善防范处置欠薪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预防拖欠预警和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督促企业按规定支付工资,预防和及时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今年以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83户,共受理投诉(举报)案91件,其中,立案处理75件,通过引导申请劳动仲裁案件5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1件,结案率达98%,共帮助973名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494.73万元;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会同县相关单位开展街头法规政策宣传5次,发放民工维权手册以及投诉须知共3900余份;回复市长信箱、“12345”市民热线、“长宁县为民直通车”、领导巡访等信访案件等共31件。

(编辑 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