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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tw 关于拨付宜宾市2016年农村劳动力短期实用技术培训补贴的公示
来源:28365365tw  发布时间:2016-12-19

2016年9月至11月,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翠屏区就业训练中心、宜宾市长城职业培训学校、南溪职业技术学校、江安县第一职业中学校、长宁县就业训练中心、宜宾县柳加职业中学校、高县职业技术学校、筠连县职业技术学校、珙县职业技术学校、兴文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兴文县鑫兴职业培训学校、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十三家培训机构开展了农村劳动力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期间,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抽查,到课率符合规定要求。培训结束后,按规定提交了全程监控等相关影像资料。根据宜人社办发〔2016〕58号规定,拟拨付农村劳动力短期实用技术培训补贴167.22万元和项目管理费15万元,合计182.22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以上13家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短期实用技术培训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28365365tw;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西段13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人:李林利;联系电话:5103011(传真);邮政编码:644000。 

附件:宜宾市2016年农村劳动力短期实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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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6日

点击下载:宜宾市2016年农村劳动力短期实用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