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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考核 注重实效 宜宾县欠薪治理初见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8

本网讯(廖运刚)由于建设行业不景气,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宜宾县充分认识到今年解决欠薪工作的困难和压力,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欠薪问题,宜宾县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农民工欠薪化解处理原则,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化解情况纳入对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年终目标考核。通过多措并举,层层查控等方式,有效的治理了欠薪问题。全年受理欠薪投诉案件64件,比2015年欠薪投诉案件同比下降了61%。

一是加强领导,逗硬考核。县政府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县人社局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明确联络人员,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清欠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工程县政府将予以通报。

二是实行欠薪检查日报制度。成立了4个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查组,于2016年11月1日起,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易发生欠薪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进行排查。督查情况、处理措施以日报的方式报送县政府清欠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注重实效,分类化解。对检查中发现有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农民工欠薪化解处理原则,由人社部门召集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属辖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召开欠薪化解工作会,要求其按照各自职责对每一个欠薪建设工程项目制定化解措施,一项一方案,限期化解欠薪问题。对化解不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力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由县领导约谈。                 

四是建立工资保证金浮动机制。凡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县通报批评、市通报批评和记不良记录的单位,在一年内新承揽工程,必须以现金形式缴纳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分别增加1%、2%、5%,缴纳总额上不封顶。凡被评为市建筑业诚信企业的,一年内新承揽工程缴纳工资保证金减半执行;连续三年被评为诚信企业的,一年内新承揽工程免交工资保证金。

(编辑 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