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根据省政府《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川府函〔2002〕29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93号)文件要求,28365365tw在分析本地区经济发展形势、劳动生产率提高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后,发布了宜宾市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6年,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8%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 13%为工资增长上线;3%为增长下线。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工资水平明显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以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但不得突破指导线规定的上线。
企业在当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时,可以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征求职工意见或交由职代会讨论等民主程序,向职工说明情况。
(编辑 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