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65365tw拟对局机关办公楼卫生间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比选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28365365tw机关办公楼卫生间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
(一)本工程项目包含机关办公楼六、七、八三层楼男、女卫生间改造。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估审定,本项目造价总预算为94734.32元(大写:玖万肆仟柒佰叁拾肆元叁角贰分)。
(二)本工程项目为包工包料项目,投标报价包括所有项目工程的材料、设备、维修改造、措施、人工、拆除、运输、装卸、建渣清运、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项目主材要求:本工程安装用电线采用特变电工或长城品牌;卫生间门采用PVC成品套装门;塑钢门窗材料、隔断采用海螺或中材品牌;所有管材采用伟星或日丰品牌;吊顶用铝塑板采用京龙品牌;防滑地砖、卫生间墙面砖等采用意特陶、LD品牌;卫生洁具采用九牧、箭牌品牌。上述品牌为参考品牌,投标人可投与其类似品质价位的其他产品。
(四)工程总工期:合同签订日起30日历天。
(五)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提供质量服务承诺。
三、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房屋建筑三级或房屋装饰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要求
(一)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可在2016年10月14日上午10:00前,由投标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竞标:工程投标报价书、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必须复印清晰并加盖公章,如未带齐以上资料的不接受报名。
(二)竞标材料须打印一式二份,由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竞标材料须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方公章),文件袋上标明投标方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本项目实行最低评标价法,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开标。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806室)。
电话:0831-5103021。
联系人:闵老师。
附:卫生间改造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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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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