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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公告
来源: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10-25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长宁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17230024)专业技能测试现场报名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7日—30日工作日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现场报名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古典尚城小区斜对面长宁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乘4路公交车到竹韵和居站下车往古典尚城小区方向直行100米慈竹路23号)3楼310办公室),电话:0831-4623001。

3.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费80元/人;

5.缴费后现场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

二、专业技能测试对象

所有通过长宁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17230024)专业技能测试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三、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

2.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分值

(一)总体要求 

1.分值说明:本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为优良差三等,即优为90分及以上,良为60-89分,差为59分及以下。 

2.评分要求: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当场打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五位评委平均分为最后测试得分,并当场将得分结果告诉考生。 

3.每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技能测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程序及评分参考标准

<一题>考生作自我介绍(分值10分:优为8分以上,良为6-8分,差为6分以下) 

1.要求:考生用普通话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分钟。 

2.评分参考标准 

(1)普通话标准(4分) 

(2)语言简洁流畅,逻辑性较强(2分) 

(3)有一定的感染力,能展示个性特点(2分) 

(4)仪态端庄大方,充满自信(2分) 

<二题>朗读词组(分值20分:优为16分以上,良为10-16分,差为10分以下) 

1.要求:考生阅读考题,准备3分钟,朗读2分钟。 

2.评分参考标准: 

(1)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12分) 

(2)音质较好(4分) 

(3)表情姿态处理得当(4分) 

<三题>口播短新闻(分值30分,优为25分以上,良为18-25分,差为18分以下) 

1.要求:考生阅读考题,准备3分钟,播音2分钟。 

2.评分参考标准: 

(1)普通话标准(10分) 

(2)播音技巧(停联、轻重音处理等)掌握正确(10分) 

(3)语言流畅、逻辑性强(5分) 

(4)仪表端庄、精神饱满(5分) 

<四题>场景设置,即兴主持(分值40分,优为30分以上,良为20-30分,差为20分以下) 

1.要求:考生阅读考题,准备4分钟,即兴主持3分钟。

2.评分参考标准: 

(1)考生思路清晰、语言流畅(10分)

(2)普通话标准,无明显错误(10分)

(3)内容详实,要素齐全(10分)

(4)形象气质、衣着得体(10分)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入闱管理。未按时报到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严禁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考场内使用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记零分。

3.具体专业技能测试相关事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合格者方可在网上报名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六、本公告由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