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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宜宾市矿山救护队公开考试招聘矿山救护工专业技能测试公告
来源:宜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0-25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宜宾市矿山救护队矿山救护工岗位(岗位代码:17201020)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考宜宾市矿山救护队矿山救护工岗位(岗位代码为17201020)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到宜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宜宾市翠屏区江北古塔路162号)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资料

1、《宜宾市矿山救护队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 

现场报名时即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能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在任意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身体素质要求

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低于55公斤;能佩戴正压氧气呼吸器。

根据《矿山救护规程》规定,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传染性疾病(其中:根据警察招考标准,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一是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 、L 、T )酶法检验 40 单位以上者;二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酶标法检验阳性者;三是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2、色盲、近视(1.0以下)及耳聋者;

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5、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者;

7、脸形特殊不适合佩用呼吸器面罩者。

三、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体能和身体等与报考岗位相关技能和素质。专业技能测试的项目:2000米跑步、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哑铃、举重、负重下蹲。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须持本人《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专业技能测试当天按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要求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未按时报到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在专业技能测试时,由专业技能测试考场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到技能测试具体地点,其余考生只能在指定地点休息,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后到指定地点等候自己成绩,听完自己成绩后立即离开专业技能测试考场。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右下方“专题专栏”内“宜宾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栏目(http://ksbm.yibin.gov.cn:8180),进行笔试报名和网上缴费。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严禁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考场内使用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记零分。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3883102 (宜宾市矿山救护队)

0831-3883118(宜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件:

1、 《宜宾市矿山救护队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宜宾市矿山救护队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报名信息表》

宜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