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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窗口信息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11

本网讯( 高洁  叶涛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职责和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的义务。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的规定,近日,市人社局行政审批窗口为确保工伤基金安全和有序推进工伤认定行政审批工作,积极组成调查小组针对特殊疑难重大的工伤认定案件,在宜宾县、江安县、珙县等多地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工作,对企业和职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供、销毁证据、提供虚假证言等涉嫌骗取工伤基金保险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实,减少或避免工伤基金的流失。同时向用人单位、职工(职工近亲属)、有关部门宣传法律规定,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不得肆意违规违法,

今后,市人社局行政审批窗口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在调查工伤认定案件中加强同公安机关、各区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合作,积极对各种骗保行为进行打击,对一经发现骗保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