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长宁县岗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 11 月 7 日— 11 月 15 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44300)
电 话:0831-46230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四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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