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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推荐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26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研究、技能指导和咨询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质量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荐命题、审题专家,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题、审题专家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专业、本行业职业(工种)领域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二)热心并积极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60岁以下)能承担命题、审题技术工作。

(三)专家所从事的职业应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范围内,且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会同行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的职业(工种)。

(四)理论知识命题、审题人员由长期从事该职业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专家或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及本职业(工种)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考评员)以上担任,新职业可适当降低一个等级。

(五)技能考核命题、审题人员由长期从事该职业活动的管理者、操作人员或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以上及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考评员)担任,新职业可适当降低一个等级。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规范、本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以及命题、审题相关规则、程序和要求。

(七)认真履行命题、审题安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题库、省题库试题保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命题、审题任务。

二、命题、审题专家推荐程序

(一)命题、审题专家人选,由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中推荐。

(二)被推荐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交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初审。

(三)为保证专家质量,请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认真审核专家资格,并将初审合格的专家以电子表格进行汇总(附件2),于2017年12月15日前连同推荐表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

(四)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的,颁发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聘书或以文件的形式公布聘任专家,并进入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库。

联系人:石琳028-86131822,13808065441

邮箱:1523151470@QQ.com

张骥18908230309

点击下载:附件: 1、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7年11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