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翠屏区事业单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和农村乡镇小学校岗位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村乡镇小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笔试总成绩
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2。
三、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成绩附件2中阴影部分考生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无论招考岗位是否需要面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均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一)需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1:3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无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不面试的岗位。不面试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如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笔试各科成绩均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资格审查要求
(一)时间:2018年1月9-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
(三)所需资料:
(1)张贴考生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的《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 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何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需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五、递补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不面试岗位为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截止。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密切关注三江人才网的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六、面试安排
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七、特别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八、相关咨询电话
翠屏区人社局0831—8237647、8237648
点击下载: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农村乡镇小学校岗位表
附件2: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