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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12-29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调减取消招聘岗位的公告》规定,现将我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三、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有递补希望的考生及时关注拟于2018年1月11日发布的递补公告,并按递补公告完善候补手续,逾期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四、资格审查要求

(一)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ksbm.yibin.gov.cn:8180)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或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请大家随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或28365365tw官方网站(http://www.vaymx.com/)上此次公招的信息动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因通讯不畅错过递补资格审查或已参加资格审查而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5419897。

点击下载: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