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并提出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基本实现无拖欠的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分工,明确了企业的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市县(区)两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实施意见》明确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
《实施意见》明确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凡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实行实名制管理、未按规定建立“三册”、未按月支付工资等行为,都将纳入企业诚信考核记录,定期向社会公示,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我市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加大拖欠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 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