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程超)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12345市民热线交办单(编号:201703010423)和单位领导要求,为维护宜宾华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职工陈洪美的合法权益,宜宾县社会保险局稽核股和工伤生育待遇股工作人员到宜宾华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柏溪城中店对陈洪美生育保险缴纳有关情况进行实地稽核。
在实地稽核过程中,稽核股和工伤生育待遇股的工作人员首先出示了本人工作证,并发出了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宜县社险稽实[2017]01号),单位工作人员予以配合完成了相关情况的询问工作。稽核股工作人员还查询了单位营业执照、员工陈洪美劳动合同、陈洪美2015年11月至2017年1月工资发放表、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相关申报表和发票等,并复印留存,同时进一步了解了陈洪美生育保险缴纳的相关情况,为求助人陈洪美实现诉求提供了可靠的现实依据。
(编辑 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