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文件精神,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经学校梳理、个人确认、学校公示、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拟同意宜宾市教育信息化指导中心宋小静同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3月27日起,公示期10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顺延)。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员身份、经历、资历等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公示情况反映受理部门:宜宾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受理地点: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28365365tw8楼810室;联系电话:5103456,5103481;邮政编码:644000。
附件:宜宾市教育信息化指导中心教师职称过渡人员情况表
宜宾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宜宾市教育信息化指导中心教师职称过渡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段 专业 过渡前职称名称 过渡后职称名称
1 宋小静 男 初中 电教 中学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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