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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成绩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6-13

各位考生:

下列资格证书已从省上办理完毕,请及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1.2016年经济师

2.2016年审计师

3.2016年(下半年)软考 

4. 2017年执业药师

5. 2017年造价工程师

6. 2017年一级建造师(全科)

1、办理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翠屏区大碑巷49号)

2、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3、咨询电话:0831-8247733/8247722

二、领证条件:

1、本人领证: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为领证:持代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消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