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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人社局四个“抓手”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来源:江安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6-7

本网讯:2017年,江安县人社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同国家统计局江安调查队一起,与相关乡镇和帮扶部门积极开展工作联动,认真分析研判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落实增收政策,稳步实施各项民生工程,切实提高城镇居民收入。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20元,同比增长9.2%,增速全市第一,取得“开门红”。

 

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抓手,提高工资性收入。一是强化专项行动助推就业。举办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会等就业招聘专项行动共5场(其中扶贫招聘会2场),有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二是强化落实政策实现稳定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430个,补贴人数413人,补贴金额111.6万元。三是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创业、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培训工作力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394人。

二、以推动创新创业为抓手,提高经营性收入。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创业政策,不断拓展创业培训的内容,创业培训126人。设立3000万元的创新创业奖励资金,目前已有14家企业申报创新创业奖励资金。与宜宾市商业银行江安分行签定了创业担保贷款协议和资金管理办法,存入300万作为创业担保金。以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创业孵化中心。拟引进创业企业20家,解决就业200人以上。

三、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抓手,提高转移性收入。一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共计发放6994.11万元退休职工工资。二是提高医疗保险水平。保证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5%.确保建档贫困户实现两个100%,100%参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100%报销。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市一、二医院除外)住院人次达34381人,基本医疗保险已报销5320.89万元,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承担的医保兜底费用220.38万元。

四、以强化劳动监察为抓手,保障职工劳动所得。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用工行为。截至目前,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84份,覆盖企业112家,覆盖职工2469人,集体合同签订率95%,劳动合同签订率 98%。主动监察用人单位户77户,涉及劳动者0.46万余人;受理群众投诉案件138件,结案138件,结案率100%。二是注重调解,依法依规办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涉案金额334.27余万元,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99.37余万元。

(编辑 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