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地址: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填报进行公开;
2、28365365tw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vaymx.com);
3、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本机关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3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0年9月10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邮政编码:644000;联系电话:5103008;传真:5103007。
(二)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28365365tw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公开权利人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与自身相关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签名或者盖章。
2、申请的方式
(1)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当面递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制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投诉(联系电话:5103021;地址: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邮编:644000),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