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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通知
来源:宜宾市社会保险局  发布时间:2017-7-18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号令)》,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将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8月1日—2017年10月10日。

二、受理科室

登记征缴一科。

三、申报所需资料

1.《工资申报及变更》(纸质和电子版本,纸质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本于市社保局登记征缴一科拷贝);

2.《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附件: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

宜宾市社会保险局

2017年7月14日

附件

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

为更好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承诺如下:我单位本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号令)》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据实提供了职工工资申报表,且申报的相关缴费工资是由职工本人知晓认可的,并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本次申报的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是真实可靠的。若有不实之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缴费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