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一是主动作为,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十二条措施》(屏人社发〔2017〕15号)、《关于开展创业贷款发放工作的通知》(屏人社发〔2017〕11号)等文件,强化组织保障。
二是扎实做好“一库五名单”工作,完善数据动态更新管理,上半年我县农村劳动力系统内实名制登记11.76万人,农村劳动力系统更新率25%,农村贫困劳动力2.36万人,贫困劳动力系统更新率36%。新录入贫困劳动力2500人,已完成农村劳动力和贫困劳动力的更新率过半。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全国系统)贫困劳动力已核实18000人,并按时导入系统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依托东西部对口协作机制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加强劳务协作。4月20日在屏山县金沙江广场举办了以“共建就业平台,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2017“浙江—四川”就业扶贫劳务协作专场大型招聘会,组织企业122家,提供岗位13000多个,吸引屏山县周边群众近万人现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2438人,其中贫困户641人。
四是通过政府、企业、劳务合作社、劳务带头人等不同主体,多渠道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输出。2017年3月已组织全县160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其中贫困户47人转移输送到新疆农十师184团春季播种。2017年上半年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7场,送信息岗位下乡入村11场,发放招聘简章16000份,提供就业岗位982个。
五是注重乡镇特色,结合贫困劳动力实际需求,扎实开展就业扶贫技能培训工作。2017年上半年开展园区企业培训、临港智能终端岗前培训、“送培训下乡”活动、扶贫专班等共16期,培训921人(建卡贫困户708人),落实就业推荐921人。
六是加强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托底安置。目前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1050个,已上岗992个,其中:78个贫困村800名贫困户上岗,非贫困村192名贫困户上岗。
(编辑 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