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宜宾叙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宜宾惠美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共计33人(其中,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24人,宾叙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4人,宜宾惠美线业有限责任公司5人)。根据川财社〔2013〕59号、川财社〔2016〕182号等文件规定,拟拨付2016年宜宾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第二批)15.84万元(其中,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11.52万元,宜宾叙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92万元,宜宾惠美线业有限责任公司2.4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以上3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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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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