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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来源:市社会保险局  发布时间:201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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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918号)、《宜宾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的数据,现将2017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

二、2016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4425元。

三、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99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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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