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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扶持 街区创业载梦飞翔
来源:宜宾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8-1

本网讯(徐忠清) 两园两街三地三带,如舰远航,引领宜宾县返乡创业者勇走“创时代”,让宜宾县创业试点熠熠生辉。在实体店彳亍缓行大环境下,宜宾县强力推出“两街政策包”,为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品牌“飞地”等注入强劲活力。

 

一是创业补贴添彩。在商业体量超20万平方米的城中央、江霞路创新创业街区,宜宾县对街区入驻创业实体,稳定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投资规模达到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给予2万元创业补贴;对投资规模达到100万元(不含)以上的,给予5万元创业补贴。

二是场租补贴助力。对入驻创业街区1年以上的创业实体实行场地租金补贴。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标准为承租价格的60%;商铺租金补贴标准为承租价格的40%,租金补贴自入驻创业街区之时起计算,享受补贴期限可达3年,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是创业贷款活血。入驻创业街区的创业实体带动2人以上就业,即可申请不高于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第一年财政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投资规模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按投资额的30%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标准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贴息期限可达2年。

四是人才补贴引智。街区创业实体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6个月以上且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周的,给予“优秀人才政府激励岗位奖”相应标准50%的岗位补贴;引进具有学士学位的“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到创业实体工作2年以上,给予用人单位3000元/人·年的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金江人才公寓。

五是吸纳补贴揽才。创业街区内创业实体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用人单位800元/人的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总额最高可达2万元。高校毕业生在创业街区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

六是创业服务护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专业服务机构,为入驻创业实体免费提供财务代理、税务代办、创业培训、创业辅导、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技术服务、会展服务、证照办理、法律维权、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助推创业实体健康快速发展。 

开展“两街创”活动半年来,城中央、江霞路创业街区新吸引入驻创业实体129家,吸纳就业453人。其中18家已达到申报条件,兑现补贴45万余元。

(编辑 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