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启英、唐德荣)为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打击养老保险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有效维护基金安全运行和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宜宾县社保局根据《28365365tw关于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7]139号)文件规定,从五个方面切实做好2017年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
一是迅速启动,落实到位。及时将该工作安排到相关股室,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股室协调,分工到位。首先将市级筛选的《疑点人员信息》发放给各相关股室,由股室核实相关的疑点信息。再将各股室核实后的疑点信息在社保信息管理系统中再次核实,最后将再次核实的疑点信息梳理分类后,进行纸质资料核查、档案资料核查。
三是深入核查,核实到位。对发现疑似问题人员,立即与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相关部门联系核查,通过数据比对、联系询问、走访核实确认等方式,全面开展排查清退工作,切实防止社保基金损失。
四是严肃纪律,规范到位。从政策、制度和流程入手,加强经办管理工作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清理岗位职责权限,严格按照政策、制度开展工作,加强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是认真总结,上报到位。及时总结分析核查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核查信息汇总和上报。在完成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后,认真汇总分析核查工作,撰写核查报告,填制养老保险专项核查情况统计表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截止日前,已全面完成2017年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共核查相关人员1155人,其中:养老待遇相关人员144人(同时跨省领取多份养老金1人,城镇职工疑似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138人,机关事业保险重复领取养老金4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享受非补差性质工伤保险定期待遇1人),补缴1011人(参保缴费人员一次性补缴718人,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288人,转移人员一次性补缴5人)。
(编辑 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