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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8-18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7〕3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9月5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9月6日。

(三)缴费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9月7日。

(四)现场打印发票时间:2017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六)考试时间:2017年10月21-22日。

二、考试科目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考《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考《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2日上午 9:00-11:30 考《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考《城乡规划实务》       

三、报考条件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请详见附件1.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四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四、报名程序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注册。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填写报名表。

考生应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提供的照片工具处理及上传照片。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考生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选择报名地点为“宜宾”的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宜宾市城乡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 :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详见附件2);  

(4)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相应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我市资格审查单位:宜宾市城乡规划局,联系电话:0831-8239464,联系人:陈洁,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69号506。

3.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新考生经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缴费,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4.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247733。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二)《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

(三)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七、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后,如果报名地市选择“宜宾市”的,请关注证书发放情况,凭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

点击下载:附件1: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