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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11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因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而出现空缺,现将长宁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长宁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古典尚城小区斜对面(乘4路公交车到竹韵和居站下车往古典尚城小区方向直行100米慈竹路23号))3楼310办公室。

二、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面试岗位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0831-4623001

点击下载: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