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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开发区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26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总成绩公告于后,并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表中带阴影部分的考生为进入体检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日期:2018年2月2日(星期五)

三、集合时间地点:请进入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早上8:00前到达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酒都路59号)机关大门前集合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否则视作自动弃权。

2.体检前三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受检,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5.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6.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单、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自备体检费(注:体检费用为5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7.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点击下载:附件:宜宾临港开发区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