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刘燕飞等12名同志(详见附表)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予以公示(第一批)。
一、公示期
2017年2月27日—3月7日(不双休日、节假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中心5楼)
电 话:0831-318538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南溪区2017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