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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保问题解答
来源:  发布时间:2018-5-15

企业参保问题解答:

1.我是新成立的单位,怎样在社保办理参保?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是多少呢?应该参几个险种呢?

答:新参保的企业可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批准成立文件)、开户银行许可证(银行账户)、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职工花名册及单位参保申请到社保局申报登记参保。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是申报工资基数的27%,其中单位19%,个人8%,个人部分由单位统一征收。应参五个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政策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2.我们是建筑单位,现在是否有个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需要哪些申报资料?保费如何计算?我们的工人流动大,怎样才更方便更快捷的为员工参保登记?

答:目前,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是:建筑业、交通道路(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1)施工项目可以按项目单独参加工伤保险。(2)需要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加盖鲜章、《中标通知书、承接工程通知书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宜宾市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宜宾市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花名册》、《宜宾市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报表》。(3)保费:待建项目工伤保险费计费公式:项目工程总造价×项目人工工资所占比×1.8%;  在建项目工伤保险费计费公式:项目工程总造价×项目人工工资所占比×1.8%×(项目剩余天数÷合同工期总天数)。(4)开通了24小时网上动态实名申报方式。(政策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4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转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237号)。)

 

3.我在广东工作,现准备转移回宜宾工作,养老保险关系怎样办理?

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外转移,1、需本人在原参保地(广东省)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拿到现在需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宜宾市)即可。参保人只跑一次。2、经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衔接后,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原参保地(广东省)社保经办机构。3、原参保地(广东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给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宜宾市),并转移基金。(政策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6号)。